說說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動” ① 依法嚴管是關鍵
2020-05-08
編前語:沖紅燈、逆道行駛、亂停亂放,這些身邊的典型交通陋習,成為影響我市城市形象的扎眼污點。階段來,我市掀起一場聲勢浩大的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動”,向各種交通頑瘴痼疾發(fā)起總攻。整治交通亂象,必須堅持問題導向,從解決路、車、人三方面問題入手。為配合百日整治行動,本報“汕言汕語”欄目圍繞如何深入開展交通秩序整治話題,推出系列談,敬請關注。
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事實告訴我們:要確保城市交通有序、安全、暢通,依法嚴管是關鍵。
應當承認,交通頑疾,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執(zhí)法不嚴、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良好的秩序離不開嚴格管理,對各種交通違法行為,我們必須旗幟鮮明說“不”,堅決“零容忍”,依法嚴管嚴懲。前天,媒體曝光了首批違法行駛的公務車輛,就傳遞了這樣一個信號:誰違規(guī)了,不管是誰,一視同仁,一律依法從嚴處罰,不姑息,不留情面,讓違法者付出應有代價。領導干部、公務人員更要從我做起,以身作則,樹立榜樣。
治亂需用重典。要聚焦“痛點”、“難點”、“堵點”,加大打擊力度,對行人闖紅燈、翻越交通設施和非機動車沖紅燈、不按車道行駛、逆向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一律依法進行處理;嚴查酒后駕駛、違反交通信號燈、壓線行駛、隨意變線掉頭、逆行、駕乘摩托車不帶安全頭盔等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特別是對無牌無證摩托車堅決查扣,非本市號牌和非中心城區(qū)摩托車不得進入城市中心區(qū)域行駛;對出租車拒載、不打表,公交車違規(guī)到站不停、客運車輛隨意上下客等違規(guī)經營行為以及貨運車輛超限超載等各類非法營運行為,要亮劍嚴懲。
依法嚴管的同時,也要注意人性執(zhí)法、柔性執(zhí)法。古人云:“禮之所興,眾之所治也;禮之所廢,眾之所亂也”。要加強對市民群眾的宣傳教育,推動這項順乎民意、深得民心之舉不斷深入開展。前些天,市、區(qū)黨政領導干部率先垂范,冒著酷熱走上街頭,當起文明交通志愿者,引導群眾遵守交通法規(guī),這就是一種“潤物細無聲”的宣傳引導、柔性管理之舉,值得點贊。
交通秩序是城市文明高度的重要標桿。這次的“百日行動”,事關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設、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亞青會成功舉辦,乃至市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市數百萬市民和外來人員,都是城市的主人公,也是交通秩序整治的參與者和受益者。大家要從自身做起,以遵法守法為榮,自覺做交通秩序整治的示范者、宣傳者和推進者,努力實現交通秩序的根本性好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