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現(xiàn)象面面觀】多名市民“任性”破壞交通護欄被依法查處
2020-08-24
在開展交通秩序提升行動中,我市結合中心城區(qū)道路升級改造后的實際情況,陸續(xù)在市區(qū)道路上安裝了交通隔離護欄,以確保車輛和行人安全。但近日,個別商家和市民卻貪圖便利,擅自移動、拆除、破壞交通護欄。對此類行為,公安交警部門將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
8月21日上午,市創(chuàng)文督查組在市區(qū)巡查時發(fā)現(xiàn),月眉路步道上邊的交通隔離欄有兩三處疑似遭到人為破壞移動,形成一個缺口,成了一些人走捷徑的“便道”。市創(chuàng)文督查組立即將情況反饋給轄區(qū)街道社區(qū)、公安交警部門。
金平區(qū)大華街道迎春社區(qū)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許建才說:“這個隔離欄裝到現(xiàn)在有四年了,經常有商戶為了自己的利益把它分開,我們經常也教導他們不要破壞公共設施?!?/span>

經過調查取證,商鋪經營者江某森承認了自己擅自移動商鋪前步道上交通隔離欄的事實,被處罰款1500元。而商鋪經營者李某霞由于沒有落實好門前“三包”,受到批評教育。
“對交通隔離欄進行了移動,妨礙了行人的通行,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對此,我們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條、第99條,傳喚他到金平交警五中隊進行調查,最終我們對他依法進行處罰,罰款人民幣1500元?!?/span>交警金平五中隊民警許統(tǒng)兵說。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占用、損毀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guī)定:對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經營者江某森說:“我這樣做不對,我的過錯就是法律意識不夠,這次,麻煩各個部門監(jiān)督,下來我們的門前三包要做好而且要向鄰里宣傳,鼓勵他們要愛城市愛自己的家園?!?/span>

當天下午,月眉路路段受損的隔離護欄已由交警部門修復。轄區(qū)街道社區(qū)表示,將督促商戶把維護好交通設施作為門前“三包”的一項內容進行落實。

無獨有偶,8月19日早上7時許,市交警支隊接到群眾舉報稱,龍眼南路(金砂-東龍路段)中間一連串的隔離欄被人為推倒在地。經過調查核實,當天凌晨3時05分左右,游某東醉酒橫過馬路時故意攀爬并推倒道路中間86幅隔離欄,嚴重影響道路交通秩序。到案后,游某東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該案件已交由金平區(qū)公安分局龍眼派出所審查。
犯罪嫌疑人游某東說:“做錯這件事情,我自己很后悔,我也愿意接受公安機關對我的任何處理?!?/span>

交警金平二中隊班長郭駿說:“破壞交通設施不僅為公共安全埋下隱患,也破壞了城市的文明形象,交警部門將重拳打擊破壞城市公共交通設施的行為,同時加強日常巡查和監(jiān)管,防止類似事件發(fā)生?!?/span>
?短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