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文明交通】酒駕!無證駕駛!套牌!累積罰款5000元!是誰讓蜀黍開出這張“罰單”......
2021-04-15
醉駕入刑十周年?
酒駕罰款2000元
無證駕駛罰款1000元
使用他人機動車號牌罰款2000元
行政拘留10天
開個摩托車出門
累積罰款達5000元
這張讓人無法直視的“高價罰單”
小編我也是“活久見”了
近日
潮陽交警在開展涉酒駕駛查處行動時
查獲一違法駕駛人員
開出了以上這張“罰單”
4月11日晚,潮陽交警大隊一中隊組織民警、輔警在城區(qū)開展涉酒駕駛專項查處行動。次日凌晨0時56分左右,一男子駕駛號牌為粵D9LXXX的摩托車行駛至新華西路時,民警示意駕駛員停車接受例行檢查。經現(xiàn)場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55mg/100ml,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

在執(zhí)勤民警的詢問下,摩托車駕駛員劉某交代他于11日晚10時左右在棉城某酒吧喝了3瓶500ml的啤酒,想著喝了一點啤酒沒有什么大礙便駕駛摩托車從酒吧出發(fā)往新華教師住宅區(qū)方向行駛,不料在途經新華西路時被正在執(zhí)勤的民警現(xiàn)場查獲。

劉某還聲稱其駕駛的摩托車是朋友的。隨后,民警對劉某的信息及機動車進行查詢,發(fā)現(xiàn)劉某并沒有考取過機動車駕駛證,屬無證駕駛機動車,且劉某駕駛的摩托車為套牌車輛,同樣屬違法行為。

經查,劉某今年19歲,目前已輟學在某工地打工。劉某雖已成年,但仍處于青少年身心發(fā)育的特殊階段,自制力較差,對隱性危害的認知能力不足,酒后駕車、無證駕駛等違法行為所釀成的嚴重后果不容小覷。

民警依法對劉某的無證駕駛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對其酒后駕駛機動車行為處以罰款2000元;對其使用他人機動車號牌行為處以罰款2000元。

酒后駕駛機動車屬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對自身生命財產安全乃至公共交通安全都有極大的危害性,交警部門對這種交通違法行為持“零容忍”的態(tài)度,堅決打擊,毫不手軟,在此我呼吁廣大駕駛員:做文明人,開文明車,酒后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潮陽交警大隊副大隊長林鼎沐?
交警蜀黍再次溫馨提醒您
無證駕駛危害多
駕駛機動車上路
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且不能駕駛套牌車輛
無論何時何地
酒后開車僥幸心理不能有
時刻遵守交通法規(guī)
自覺抵制酒駕醉駕
不要把自己的生命當兒戲


